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杖刑汉语大词典 解读古代刑罚制度

2026-07-07 05:35:44

杖刑是中国古代一种常见的刑罚方式,指用木杖或竹板击打犯人臀部、腿部或背部,属于五刑之一。杖刑在《汉语大词典》中有详细记载,包括其历史演变、执行方式及法律地位。

杖刑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时期,至隋唐正式纳入五刑体系,位列笞刑之后、徒刑之前。《汉语大词典》中收录的“杖刑”词条,不仅注明了刑具规格(如隋唐时期杖长三尺五寸,大头径二分七厘),还解释了杖刑的适用对象:多用于轻微犯罪或作为减刑替代。执行时,由衙役按罪责轻重击打十至一百杖不等,受刑者通常需褪去衣物,但唐宋以后逐渐改良,允许留单裤。明代《大明律》进一步细化了杖刑的折数、赎刑规则,清代则沿袭明制,直至清末法制改革才被废除。值得注意的是,《汉语大词典》还特别标注了“杖刑”与“笞刑”的区分:笞用竹板,杖用木杖,后者惩罚力度更重;二者在历史上常被合并称为“笞杖刑”,但司法实践中存在严格的适用层级。

【常见问题】

问题1:杖刑在汉语大词典中的解释是否包含具体刑具尺寸?

回答1:是的,在《汉语大词典》中,杖刑词条详细记载了刑具的规格,例如隋唐时期规定杖长三尺五寸,大头径二分七厘,小头径二分二厘,并说明了不同朝代的尺寸差异。

问题2:杖刑与笞刑在《汉语大词典》中有哪些不同定义?

回答2:根据《汉语大词典》,杖刑使用木杖或竹板击打臀部、腿部,力度较重;笞刑则使用小竹板或藤条,击打背部或臀部,力度较轻。二者在刑罚等级、刑具材质和击打部位上均有明确区分。

问题3:现代法律如何看待历史上的杖刑?

回答3:杖刑已于清末修律时被废除,成为历史。但《汉语大词典》作为权威辞书,仍保留其完整记载,供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史和刑罚体系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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