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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56条第一款10391怎么处罚(交通法56条)

2023-12-25 20:40:05
导读 你们好,最近小活发现有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交通法56条第一款10391怎么处罚,交通法56条这个问题都颇为感兴趣的,今天小活为大家梳理了下,

你们好,最近小活发现有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交通法56条第一款10391怎么处罚,交通法56条这个问题都颇为感兴趣的,今天小活为大家梳理了下,一起往下看看吧。

1、 一、如何处罚?

2、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本法第56条的,处20-200元罚款,不记分;

3、 2、也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进行处罚。

4、 3、临时停车是指驾驶员不离开驾驶室,车辆短暂停留或随时开走等情况。 这种情况虽然没有划停车线,但只要不是在禁止停车的区域内,就可以临时停车;

5、 4、如果违章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不予处罚,如交警判定属于违章并且处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

6、 5、如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 二、扩展资料

8、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9、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以上就是交通法56条这篇文章的一些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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