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理事和常务理事的区别(理事和常务理事的区别)
2023-04-19 0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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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东方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法学会理事和常务理事的区别,理事和常务理事的区别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常务理事由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理事会职权。
2、 理事会,为协商、征求意见或讨论问题而召开的会议。
3、经选举或任命构成或咨询机构或拥有一定权利的组织。
4、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5、 理事会设名誉会长、会长、理事长、执行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
6、 理事会职能: (一) 执行社团委员会的决议; (二) 负责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等工作; (三)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对社团开展活动的申请进行审核批准; (五) 对社团财务管理和监督; (六)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社团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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